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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处局室副职(正科)领导岗位竞争上岗
时间:2012-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1年3月23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部门空缺副职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这是继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检察官之后的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方面的又一举措。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伊始,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管理机制创新,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走人才兴检之路,积极探索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有益途径。通过挂职锻炼、遴选上调、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录用一些年青优秀的检察官到上级院工作或到重要岗位担任部门副职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全面促进我市检察工作科学化发展。

  当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对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处、派驻检察室等六个部门的副职领导岗位公开推行竞争上岗,把竞争机制引入到中层副职岗位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来。上午,有12名具备资格的检察官参加了笔试,由纪检监察人员监考;下午,通过笔试取得资格的7人进入了竞职陈述和民主测评,由院党组成员及市委组织部门人员担任评委现场打分,由全院领导及干警按权重进行了民主推荐测评,政治部主任当场公布了成绩及排名。至此,为期一个月的精心组织和努力画上了一个句号。

  此次竞争上岗最大的特点是公开、公平和公正。一是严格执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领导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高检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处局室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了六公开:公开竞选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成绩、公开竞职陈述、公开测评推选、公开名次排序;二是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把这个原则始终贯穿在整个竞选过程中,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正义要求和选能用贤的目的;三是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资格条件、方法步骤及纪律监督等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毫不含糊,确保了从报名资格的设置、审查、公告以及竞职名单公示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四是从考试资格的审查、题目的命题到考场的监考;从试卷的评阅到票数的登记,纪检监察部门都进行了全程监督,保障了程序公开、公正和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