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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步入全国规范化行列
时间:2012-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

  步入全国规范化行列

   

  在日前结束的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荣获全国规范化检察室的单位进行了表彰授牌,市院驻丽江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市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市院派驻两个监管场所的检察室均步入全国规范化行列。

  2008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部署,丽江监狱、市看守所的监督检察工作上划市检察院负责。为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从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不断加强改善薄弱环节的工作,努力在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尤其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刑事羁押期限的监督,严肃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各项监所检察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等级评定工作中,市院派驻丽江监狱、市看守所的两个检察室分别荣获全国一级和三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市院派驻丽江监狱检察室主任曹学军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