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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时间:201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按照“三个强化”和“四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制订和落实实施方案,迅速掀起活动热潮,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坚持“五个注重”,突出实践特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注重领导带头,加强督促指导。两级院都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实施。市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制度,院领导按照联系基层的分工,直接挂钩一个基层院,通过专题调研、听取汇报、参加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切实帮助联系点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是注重学习教育,突出活动特点。两级院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狠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持党的纯洁性、检察机关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四方面的学习。重点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两个专题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三是注重丰富载体,增强活动实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严格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扣各地实际,与“四群教育”、“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年”等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三深入”、“学雷锋”、“抗旱先锋”等活动,通过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四是注重实践砥砺,推动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思想向办案统一、精力向办案集中、行动向办案落实”的工作思路,立足加大办案力度,推进查办职务发展持续深入开展,立足“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充分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两级院在开展专报、专刊、专栏学习的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积极争取《检察日报》、《云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的支持,及时刊发报道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进展和成效,将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