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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察官应邀到丽江市森林公安局授课
时间:2017-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检察官、公诉处处长何树云应邀为丽江市森林公安局举办的2017年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业务培训班的60余名森林公安民警授课,参训人员包括丽江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以及区县局分管法制的局领导、法制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何处长通过2016年,20171-10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森林公安移送案件的情况,详细分析了森林公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两院的司法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侦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非法证据排除和瑕疵证据的补证等问题做了详细讲授。整场授课既有理论的高度又具实际可操作性,受到全体参训人员的欢迎。

  授课中,何处长结合自身多年公诉司法实践,围绕证据收集意识的系统建立、证据采信原则的把握和案件定性的准确等方面,对审查起诉案件中证据收集的要点技巧、非法证据排除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处理和防控办案实践中各种棘手难办的实务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提醒侦查人员要不断更新理念,改进方法,提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侦查技能。同时针对案件质量进行了分析,对提高案件质量和杜绝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侦查行为提出了建议。

  此次授课,一方面对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作,促成思想认识上的统一,避免因取证不到位以及对法律的理解认识不统一而造成不必要的争议,以达到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