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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第二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倾心打造“指尖上的微课堂”
时间:2017-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由于工作繁忙、办案压力不断加大,为防止党建业务两张皮,切实发挥“三会一课”在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等方面的作用,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第二党支部积极探索实践,利用微信平台交流便捷、智能化、受众面广、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以“互联网+”思维助推学习教育创新,在微信群中开展“微课堂”、“微会议”、“微传播”、“微交流”,进行经常化、及时化、便捷化、有效化的学习教育,努力将学习教育微信群打造成“真学实做晴雨表、思想动态稳压器、开拓创新发动机、素质业绩展示台、严守法纪预警钟”,做到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使第二支部微信群成为名副其实的“口袋里”、“指尖上”学习教育微课堂。

  “微课堂”承载“大教育”

  第二支部的微课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大课题放入微信小课堂,变“长篇大论”为“短小精炼”,通过在微信群里开展“微课堂”、“微会议”、“微传播”、“微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克服了传统宣传教育的连篇累椟、枯燥乏味,提升了趣味性和针对性。支部19名党员在微信群里畅谈各自的认识和体会,在互动中认知、思考,促进了“知行合一”。支部党员们普遍反映,一目了然的论述、一针见血的点播,更能触动灵魂,使人印象深刻。

  “微力量”传播“正能量”

  第二支部的微课堂紧扣工作实际和党员现状,突出参与性和互动性,结合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工作重点、十九大文件精神和党员干部学习认识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等,讲认识、谈体会,将言传身教的“微力量”汇聚成了感同身受的“正能量”,党员干部在互动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价值认同。通过这种宽松、启发式的环境,加深了支部党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思考,形成了共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短时间”发挥“长效应”

  第二支部的微课堂突出一个“微”字,变“灌输式”为“互动式”,可以更好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了宣教效率。同时依托微信载体,突出“人人讲、事事讲、时时讲”,强化教育频度,将与十九大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及时推送,形成规模效应,确保了以“十分时间”实现“十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