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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积极办理公诉案件 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启亮积极投身于司法体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卢启亮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案件管理、政治部,以及意识形态、司法改革、检察改革、案件质量评查、综合考评、青少年维权与犯罪预防工作、检务公开等工作、挂钩联系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的情况下,年近花甲的他从繁重的行政事务中抽出时间积极带头办理公诉案件,认真履行员额检察官的职责。2017年,除组织、指导分管部门和县区院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外,和助理一道共办理了一审公诉案件717人,二审上诉案件11人,不起诉复核案件11人,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4047人;2018年至今,共办理一审公诉案件36人,二审上诉案件22人,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4172人。在办案过程中,卢启亮副检察长亲自审阅案卷材料、讯问被告人、复核关键证据,听取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及被告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并撰写讯问提纲、起诉书、答辩提纲、出庭意见等文书材料,且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和履行职务。

  检察长带头办理公诉案件,引领和激励了检察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对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及检察职业素能建设起到了积极的表率和带动作用,同时为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践行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排头兵、领头雁的诺言,是全体干部和党员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