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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检察长向行政机关集中宣讲公益诉讼
时间:2021-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龙县检察院多形式开展

“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

“检察院能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提前介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希望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强监督……”

3月15日,在玉龙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向行政机关集中宣讲的活动现场,玉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友向县林草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32名行政机关代表详细解读了公益诉讼,与会人员热情高涨、积极交流发问,共商全县公益保护大计。

 

“在过去的工作中,正是因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交流畅通、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才推动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才让玉龙的青山绿水、矿产资源以及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可以说,是公益诉讼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共同去履行守护公益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我们感到光荣和自豪,但也深知任重道远。”吴洪友向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表达诚挚的谢意。

 

公益诉讼宣传月

会议从公益诉讼的职能及意义、“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实践、积极探索与行政机关的新型合作机制三个方面对公益诉讼制度作了比较宏观、全面的介绍,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和经验把公益诉讼讲细讲活,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局密切配合,对扫黑除恶案件中发现的21非法采砂点依法进行整治、修复,检察机关共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1094019.77元万余元;联合6家行政机关在金沙江流经玉龙县的9个乡镇59个村委会挂上督示牌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并在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推广……

参会行政机关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希望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牵头多家行政单位进行联合执法的工作方式,应该不断推广;加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在执法受阻、执行单一的难题上提供帮助和补充,在监督中多给予行政机关理解和支持;充分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特别是针对乡镇、村委会干部以及广大农民,要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提高民众参与度。

活动最后,检察机关与参会的各行政机关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加大对相互支持力度,共同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增强合力;共同努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行政机关实现依法从优行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共同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绿色发展提供助力!

 

这次宣讲是玉龙检察院开展好“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的一次剪影。3月份以来,县院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行政机关、送法到集市、送法给重要人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推广“公益诉讼随手拍”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10000余份,接受市电视台采访1次,通过县级新媒体宣传1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供稿丨玉龙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李鹭妮 杨霞

初审丨简良红

终审丨李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