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10月11日,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冒名顶替登记结婚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与。

据了解,妹妹樊某甲冒用姐姐樊某乙身份进行婚姻登记,导致面临无法解除杨某某与樊某乙的婚姻关系的困境。今年9月,在了解到检察机关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后,杨某某、樊某乙向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寻求帮助。受理案件后,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组到当事人居住地调取杨某某、樊某乙婚姻登记档案、户籍信息等相关材料,通过走访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询问当事人和婚姻登记经办人的方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查明了案件事实。
经调查取证,本案系当事人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情形,杨某某的诉求无法通过民事或行政诉讼实现,但若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根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助推主管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听证会上,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黄映副检察长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公开听证的原因及目的作了详细介绍,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情况。当事人陈述了事实经过,并当场承认错误,恳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婚姻难题,当事人杨某某和樊某乙及民政部门参会人员分别陈述了婚姻登记情况。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该“问题”婚姻登记。

听证会结束后,永胜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针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予以撤销的问题向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民政部门注重强化诉源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问题”婚姻登记进行清理,积极推动婚姻登记纠纷妥善解决、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书,并当场宣告送达。
下一步,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维权与监督相统一,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