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万某某通过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拿到了被拖欠许久的血汗钱,并送来一面锦旗。
自云南省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宁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通过三项措施,推动欠薪问题解决力度,做农民工的护“薪”人。一是对争议较小的案件,理清案件基本事实展开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欠薪一方以立即支付、出具还款计划书等形式尽快支付农民工薪酬。二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让农民工在讨薪诉讼过程拥有实质平等诉权。三是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案件审理期限拖延、强制执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改进工作,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23年,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7件,通过调解结案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66735元,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供稿 |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杨莉娜 初审 | 顾艳菊 终审 |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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