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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陈晓薇:平凡岗位践初心 芳华不负“检察蓝”
时间:2024-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晓薇,女,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参加工作,现任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16年,陈晓薇同志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对每一起案件“深耕细作”,用工匠精神守护着公平正义。2024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丽江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履职尽责的检察人

陈晓薇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但需要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的使命感,更需要过硬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她坚持学习不止步、积累不停歇,对待每个案子都如她承办的第一件案子那样审慎负责。十几年来,陈晓薇承办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累计700余件,无一上访及错案。2023年在协助省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书面表扬。


案件管理的开拓者

2013年底,检察机关办案系统亟待上线运行,陈晓薇被安排负责这块工作,一干就是4年。作为第一代案管人,她见证并参与了华坪案管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过程。
从案管改革的‘种子’落地,到生根发芽,再到如今的茁壮成长,建机构、推系统、创机制、强履职……案管的每一个脚印都有陈晓薇的身影。在她的积极努力下,全县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她积极筹措召开联席会议,推动电子卷宗全面推行,极大提高办案质效。她努力攻克案卡填录的难点问题,案卡填录准确率不断提升,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的准确性。案管工作没有看得见的轰轰烈烈,却有数不完的细水长流,虽不直接参与办案,但每项工作都与案件进程息息相关。陈晓薇始终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动着案件管理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未检路上的“护花者”

2018年,陈晓薇受院党组安排,接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这一岗位上一站又是4年。她坚持普遍化和差异化相结合,着力构建办案人性化、司法柔性化的特色工作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对于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予以依法惩处,严厉打击;对于轻微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悉心帮教。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未成年人父母进行亲职教育,曾受赠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锦旗。4年来,她办理涉未成年人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共计59件。


公共利益的守卫者

2023年,陈晓薇分管第三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公共利益“捍卫者”职责,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传统领域”办案全覆盖,积极探索妇女权益“两头空”、盲道破损阻碍残障人士通行等新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

贯彻落实《川滇三州市六县(区)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共同守护“一江春水”。切实加强金沙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促使当事人陆续向新庄河增殖放流鱼苗9000余尾。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判处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12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聚焦绿美华坪建设,为消除废机油污染环境隐患,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汽修行业加强监督管理。聚焦安全生产,联合相关部门对五星新材料、鸿鑫氧气厂等多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排查、风险防控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办理为农民工讨薪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7件,追讨薪资55万余元。


三尺讲台的“燃灯者”

作为一名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她积极参与普法工作。自“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以来,她紧盯群众普法重点、盲点率队到全县各乡镇开展盗砍滥伐、危险驾驶、禁毒、信息网络犯罪等常见违法犯罪和《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响应“利剑护蕾”专项活动,到县各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未成年犯罪”“预防性侵”及“师德师风”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讲。作为院妇联主席的她,以“为妇女发声、为妇女维权”的宗旨组建巾帼普法宣传工作队,到各乡镇、学校等开展普法及法律咨询,目前已开展6年并形成长效机制。


自“从检”的第一天开始,陈晓薇始终以“公心”审查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细心”对待每一份法律文书,在情与法之间执着地坚守着人民检察官的执业道德,默默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用青春和热血为法治建设大厦添砖加瓦!




供稿|华坪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莉娜
初审|韩 静
复审|顾艳菊
终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