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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警示教育——丽江两地检察机关组织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时间:2024-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警示教育——丽江两地检察机关组织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旁听庭审既能感受法治的神圣和尊严,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司法公正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丽江市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走进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观摩旁听,开展警示教育。



古城

2024年7月24日,古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古城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丽江管理处、丽江公路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的100余名工作人员对和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了庭审观摩。


被告人和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并通过虚构票据等方式隐瞒账目,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某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精准发问、释法说理。



观摩庭结束后,检察机关组织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出庭技巧、观摩警示教育效果等进行了集中评议,为下一步公诉人出庭应诉能力提出了宝贵意见。




宁蒗

2024年7月24日,宁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丽江全市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干部职工40余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干警等到宁蒗县人民法院,对黎某违法发放贷款、受贿一案开展庭审现场观摩警示教育活动。


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规定,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另外,黎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贷款办理事项上提供帮助并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针对“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发放贷款、是否存在以借为名的受贿”问题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辩论。


观摩庭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干警对公诉人出庭技巧、观摩警示教育效果等及时进行了评议。通过庭审观摩、观摩庭评议,检察干警的执法司法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场庭审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丽江市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宣传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和群众身临其境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力争做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




供稿|古城区人民检察院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和占江
初审|韩 静
复审|顾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