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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正义,守得住的青山——宁蒗县检察院对五起生态资源类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6-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近日,宁蒗县检察院依法对五起拟不起诉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宁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雄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全程参与评议监督,搭建多方参与的监督沟通平台,以“看得见的正义”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类案集中释法,让生态红线讲得清


此次听证的五起案件,均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杨某为防绿肥被吃设置“扎板”陷阱压死雉鸡,朱某在林区下设捕兽夹猎获野猪食用,沙某为开垦种植苹果未办理采伐证砍伐云南松200余棵......五起案件涉案价值均在千元以内,且涉案当事人多为山区村民,主观恶性不大,但行为已触及刑法。

“宁蒗全境均为禁猎区,禁猎期持续至2027年。”

“砍自家林地的树,立木蓄积20立方以上同样追刑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逐一梳理案件细节,详细通报各案案情、证据采信、法律依据及拟不起诉理由。经查,5名涉案人员均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其行为对生态资源破坏程度较轻、社会危害性极小,同时案发后均主动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部分涉案人员已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符合轻微犯罪不起诉法定条件,依法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多方把脉评议,让不起诉决定站得住


“设置陷阱防庄稼就能免责吗?”“滥伐林木23.37立方,为什么可以不起诉?”听证环节,听证员分别向承办检察官和当事人提问,围绕事实认定、社会危害性、生态修复等焦点深入讨论。

经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表示集中听证准确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危害较轻的初犯、偶犯给予改过自新机会,既彰显法治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


写好后半篇文章,让阳光司法有深度


“不起诉不等于无责无罪,宽宥不等于纵容放任。”听证会尾声,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开展沉浸式以案释法,重点厘清群众“自家林木可随意砍伐”“小型野生动物可随意捕猎”等认知误区,明确县域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的法律规定,严肃告知涉案人员不起诉不免除行政处罚,再犯将依法从重处罚,以真实案例敲响生态保护法治警钟。



开展公开听证,既是直面民生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也是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宁蒗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把公开听证与与生态修复、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持续筑牢小凉山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丨宁蒗县检察院

编辑丨和晓涵

初审丨和思翔

复审丨贺俊天

终审丨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