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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宁蒗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8名,工勤编制6名,内设机构整合后,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组。具体如下:

第一检察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负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负责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查办和预防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诉讼、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监督等相关工作;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监察委员会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职能是统一受理本院管辖的案件并负责审查、分流和流程监控;对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监管、业务考评和业务数据统计、分析;负责检察官协会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法律、检察业务相关资料;编纂检察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能是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络、检察技术与信息、财务装备、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审核)、印发;收发、处理机要文电;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管理;负责信息化、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检察宣传、意识形态、新闻发布、舆情引导、检察官文联、新媒体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政治部:主要职能是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司法警察、检务督察、离退休人员和党群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督查上级机关及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协同主管部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组织工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负责考试录用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检察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任免、晋升、调配、奖励、职称评定、工资津贴等工作;负责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聘用制人员的管理;组织对外交流,开展友好往来活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组(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本院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起草本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协助党组制定落实上级检察院、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协助院党组抓好干警纪律、禁令等规定的落实。开展对干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协助院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勤政有关资料的统计,及时表彰廉政勤政典型,做好执法执纪检查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严肃检察纪律,确保检令畅通。抓好本院党风廉政责任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通报、考核等工作。办理上级纪检部门和院党组交办的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职责

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发展四大检察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均在一线业务岗位办案,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谁入额谁办案、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总要求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积极落实上级院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紧紧围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督,法院执行监督等重点,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切实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加强沟通、强化协调、强化追踪,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侵害的案件,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维护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向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请示报告,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纪委监察委协作配合,建立高效有序的沟通衔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会商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以更高政治站位、更远战略眼光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化 积极开展扶贫工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精准脱贫要求,继续选派4名干警长驻扶贫挂钩点开展扶贫工作,督促干警多次深入走访调研,了解挂钩户情况,不断因地制宜地完善精准扶贫措施; 主动参与平安宁蒗、法治宁蒗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主动参与平安宁蒗建设。持续抓好 “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召开“检察开放日”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座谈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3、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始终做到顾大局、讲原则、讲党性、做表率。

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制度上墙并严格遵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扎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9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99.59万元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基本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5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4.43万元(本级财力614.4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698.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少,为1.28万元,本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多,为88.5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2.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0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为569.25万元减少12.16万元, 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流动,有调出人员项目支出14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40.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34.8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经费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7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3.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33%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3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7.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为我院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办公办案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调出,相关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