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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县中心工作,胸怀“国之大者”,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

1.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暴恐犯罪,坚持严惩不动摇。

2.助力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惩治经济犯罪,“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研判预警。

3.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养老保险诈骗防范活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形成“1+5>6”保护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军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对象司法救助工作。

4.依法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成立信访维稳工作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5.大力优化刑事检察。一是做优办案,二是做优监督,三是做优刑事执行检察。

6.精准强化民事检察。

7.全面做实行政检察。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积极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协调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8.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同配合机制,拓宽线索来源,切实做到以“我管”促“都管”。

9.推动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实落地。

10.纵深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调查与审查起诉环节的一体化适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0.50万元,占总收入的94.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75万元,占总收入的5.89%。上年财政拨款收入818.47万元,其他收入66.89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7%,其他收入减少10.1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为:1、较上年工资有所增加;2、较上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为2020年县财政拨入转隶人员职业年金15万元,2021年无此项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93万元,占总支出的67.15%;项目支出340.42万元,占总支出的3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度支出合计95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万元,占总支出的75.85%,项目支出229.89万元,占总支出的24.1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占比减少,项目支出占比增加,原因为2021年项目拨款增加,比上年增加了110.5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5.93万元。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7万元,原因为两年经费统计有所差异,2020年县聘书记员经费支出纳入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1年纳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42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53万元,原因为,两年统计口径有所差异,2021年度司法救助经费、县聘书记员经费纳入项目支出,2020年度未纳入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9%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93万元年支出合计的93.1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9%。支出科目为行政运行(2040401),合计支出540.8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干警工资支出,单位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单位运转支出;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合计支出295.64万元,主要包括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服装经费,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主要用于办案差旅、培训支出,购买办案装备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支出,购买干警制服支出,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44.76万元,用于缴纳职工2021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13.78万元,用于缴纳职工2021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21.7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12.87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1.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支出科目为住房公积金(2210201),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预算的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预算的9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7.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89万元,原因为因为2021疫情较严重,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7万元,下降2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为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4万元,下降2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34.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2、因为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8万元,占96.38%;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占3.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PB011警,云PE6599,云P73755三辆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0万元,2020年支出83.6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408.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85万元,固定资产1315.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5.9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上年资产总额1230.56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8.04 

46.85 

1315.24 

625.43 

66.18 

623.63 

 

 

45.9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此类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