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服从中共宁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宁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受理单位、个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4.贯彻落实高检、省检、市检有关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
5.负责其他应当由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更优检察业绩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政治统领,以更高站位夯实思想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勇担检察使命,以更优履职服务中心大局。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县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蒗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办好为民实事。持续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民生领域监督力度,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人民群众投诉“有门”,维权“有道”,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实质化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依法做好检察环节治理欠薪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做他们最坚实的“护薪人”,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小凉山的每一个角落。
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强担当维护公平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到“三个善于”,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和重要工作抓手,持续推进巩固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自我革命,以更严标准淬炼过硬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检察人员管理全过程,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养、法治素能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61,926.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54,326.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07,6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97,499.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62,037.9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1,59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645,461.04元。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64,427.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92,288.23元,增长3.92%,原因为单位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5,461.04元,减少100%,原因为25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合并计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17,600元,增长24.56%,原因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合并计入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54,326.20元,其中:本年收入7,271,676.20元,上年结转收入182,65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71,676.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62,037.97元,其中:本年收入7,156,510.97元,上年结转收入5,527.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56,510.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92,288.23元,增长3.92%,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15,165.23元,增长1.58%,原因为单位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77,123.00元,增长96.97%,原因为2024年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改造项目)未完成建设验收,项目款结转2025年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1,926.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54,326.20元,其中:基本支出7,021,676.20元,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52,037.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62,037.97 元,其中:基本支出 6,906,510.97 元;部门预算总支出比上年增加809,888.23元,增长8.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165.23元,增长1.64%,原因为单位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25年项目支出432,650.00元,24年项目支出 255,527.00 元,增加177,123.00元,增长40.94%,原因为2025年结转机房建设项目经费186,250.00元,2024年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改造项目)未完成建设验收,项目款结转2025年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091,905.7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60,650.00元,主要用于聘用书记员经费支出,包括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五险缴纳,检察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物业管理支出,结转25年支出的机房建设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929.28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5.1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5,033.77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2,556.32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4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4,371.96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9,800.00元,较上年增加173,00.00元,增长13.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
费预算均为 0.00 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3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1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按照财政“三公”经费原则,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2,500.00元,较上年增加17,300.00元,增长15.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500.00元,较上年增加17,300.00元,增长15.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我院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逐年递增,原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难以满足车辆日常运行开支,在25年预算中申请调增了17,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本项目是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宁蒗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县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
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
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3.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
4.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
5.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
6.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
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5,469.46元,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与上年对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1,667.50元,增加23,801.96元,增长2.5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相对应的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594,012.52元,其中,流动资产291,208.23元,固定资产8,619,360.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2,920.08元,其他资产200,524.0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2,892.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3,47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