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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是基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4.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玉龙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坚持党的领导,把稳检察工作的“思想之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养,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二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党组自身规范化建设,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加强全局统筹。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安建设及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做到一并部署、一并研究、一并推进。

强化法律监督,做到检察履职的“守土有责”。一是提升监督能力。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质效,使案件承办人能监督、敢监督、善监督。二是强化担当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牢宗旨意识,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俯下身、沉下去,做到检察工作“听政于民、问计于民、执政为民”。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打造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互贯通的监督体系,有效防范检察权运行风险。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切实盯住“关键岗位”、管好“关键少数”。进一步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工作,持续纠治顽瘴痼疾,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注重教育管理,汇聚检察队伍的“众人之力”。一是“学”字当头。创新学习方式,用好“检答网”,推动政治轮训全覆盖,强化检察人员思想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把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做得更实。二是“炼”字为先。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积极支持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努力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三是“管”字托底。紧紧围绕清廉玉龙建设,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日常教育管理上下功夫;针对县委巡察、政治督察以及年度审计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全盘接收、彻底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69,513.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03,817.7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65,696.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48,303.54元,上升2.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447.4元,上升0.11%,其他收入增加237,856.14元,上升21.0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社保、医保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了人员类预算收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03,817.73元,其中:本年收入9,103,817.7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03,817.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47.4元,上升0.1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社保、医保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69,513.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03,817.73元,其中:基本支出8,543,817.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47.04元,上升0.1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社保基数调整,增加了人员类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5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上升0.00%,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无增减变动。

五、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979,564.2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5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综合保障支出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268,70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8,604.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1.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5,683.0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0,197.2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84.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8,348.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1,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7,9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要求逐年递减,综合考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使用过程中维修维护较多,预算数未进行增减变动,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提升检察队伍业务工作能力。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上升0.00%,主要原因分析是机关运行经费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3,755,805.09元,其中,流动资产77,420.40元,固定资产13,501,322.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9,933.00元,其他资产117,129.17元(涉案款项)。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9,458.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9,119.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