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发展四大检察。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更高政治站位、更远战略眼光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化;积极开展扶贫工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主动参与平安华坪建设;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召开“检察开放日”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座谈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3.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制度上墙并严格遵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扎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与上年对比增加2人,原因为本年新招录公务员3人,本年工勤编退休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与上年对比增加0人,原因为工勤编退休1人,退休职工死亡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84,431.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50,431.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3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总收入增加2,772,231.64元,增加35.49%;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938,231.64元,增加24.81%;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938,231.64元,增加24.81%;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增加预算及公务员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34,000.00元纳入本年预算收入,增加100%;原因是上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750,431.64元,其中:本年收入9,460,913.16元,上年结转收入289,518.4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60,913.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38,231.64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0,913.16元,比上年增加1,648,713.16元,增加21.10%;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增加预算及公务员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比上年增加289,518.48元,增加100%;原因是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为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84,431.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50,431.64元,其中:
- 基本支出9,550,431.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3,231.64元,增加31.42%,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本年公共安全支出预算7,266,605.13元,比上年增加1,532,405.13元,增加26.72%;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增加预算;公务员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导致本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2、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59,549.44元,比上年增加388,949.44元,增加68.16%;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增加预算及公务员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3、本年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24,277.07元,比上年增加281877.07元,增加63.72%;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增加预算及公务员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4、本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80,000.00元,增加15.38%;原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增加预算及公务员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0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为:
1、本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2、本年服装经费未纳入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713,005.1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2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25,6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加班补贴25,600.00元及非同级财政保障的检察业务工作经费200,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740.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740.16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809.28元,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49,800.00元及本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195,009.28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5,889.8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55,889.87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0,187.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50,187.20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00.00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8,100.00元,较上年增加105,900.00元,增加58.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6,000.00元,下降53.4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6次,共计接待49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预(2022)11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本年压减公务接待费46,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8,100.00元,较上年增加151,900.00元,增加157.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100.00元,较上年增加31,900.00元,增加33.16%。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增减变化原因:1、本年1辆执法执勤车辆符合报废条件予以报废,为保障正常执法执勤办案业务顺利进行,购置执法执勤办案业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20,000.00元;2、由于我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31,9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二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三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案件出庭率大于等于90%;二是公诉案件程序合法率达100%;三是来访及时处理率达100%;四是民事案件受理及时率达100%;五是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次数大于等于1次;六是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等于90%。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华坪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推动全县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检察建议提出数等于10件;二是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大于等于95%;三是认罪认罚适用率大于等于95%;四是单位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四)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五)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的运转类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做好本部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退休干部职工各项待遇。一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保障人数等于10人;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大于等于95%;三是退休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四是单位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结转结余: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6,92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076.25元,减少22.6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601,843.62元,其中,流动资产1,009,504.81元,固定资产净值12,260,119.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331,313.62元,其他资产905.9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55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06,880.80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20,886.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