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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我院分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区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争一流促跨越和区委一城五区建设工作部署,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创新争先、实干担当的奋进实践全方位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以更强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贯彻执行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运用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擦亮新时代新征程古城检察的鲜明政治底色

2.以更实举措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成效牢牢把握我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蓝图,围绕一城五区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治手段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涉民生类型犯罪,深化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

3.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找准检察履职与做优旅游、管好城市、做美乡村、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的结合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古城、法治古城建设。

4.以更严标准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坚持强基导向,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与业务建设。持续强化青年人才培育、业务骨干培养和办案团队建设,大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着力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8,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36,91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81,437.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255,48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53.93元,增幅1.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16,373.93元,增幅2.05%;其他收入(相当于去年其他收入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80.00元,增幅0.7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中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预算增加100,000.00元;二是职务职级晋升变动、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等使得工资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81,437.12元,其中:本年收入10,781,437.1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1,437.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373.93元,增幅2.05%,其中:本年收入增加216,373.93元,增幅2.05%;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0.00元,增幅0.00%。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是一是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中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预算增加100,000.00元;二是职务职级晋升变动、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等使得工资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36,917.1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81,43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1,437.12元,与上年10,125,063.19元对比增加116,393.73元,增幅1.15%,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变动、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等使得工资相关支出预算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540,000.00元,与上年440,000.00对比增加100,0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0.00元,用于保障我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537,940.8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4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4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5,070.0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9.9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7,059.7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1,120.1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0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大病保险及部分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8,953.4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500.00元,较上年减少6,500.00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2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3.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242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对公务接待的报销流程进一步规范,明确控制措施,强化监督力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4,300.00元,较上年减少5,700.00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300.00元,较上年减少5,700.00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大部分车辆车况较为完好,车辆维修维护费较低,暂不需要大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本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运转项目旨在调剂司法业务经费及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弥补检察机关因“两房”未核定物业管理费等原因造成公用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具体目标有: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支持单位正常履职,切实保障本单位办案用房及业务用房物业管理,单位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二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高质高效办理各类案件,发挥法律宣传职能,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不低于1000件,发放法制教育宣传资料不低于200;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四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经费保障人员不低于56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4,895.20元,与上年1,324,277.66元对比增加60,617.54元,增幅4.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标准测算所得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2,863,266.81元,其中,流动资产247,151.39元,固定资产30,682,944.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33,171.2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0,613.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6,880.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 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