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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是基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4.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玉龙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咬定目标,铆足干劲,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动各项工作整体跃升、争当排头兵,确保玉龙又快又稳的发展。

一是以政治为引领,落实玉龙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学透,按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知行合一,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服务大局上,体现到司法为民上。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2035年远景目标中去,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助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以高质量为引领,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引领,守护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扎实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开展专题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打造玉龙检察特色品牌,并以品牌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玉龙检察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动检察监督职能高质量发展。

四是以专业化为引领,锻造实干担当的硬核队伍。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加强大数据智慧借助与运用,优化检察精准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21,210.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93,370.3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27,839.86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026,808.46元,上升11.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855,036.04元,上升10.38%,其他收入增加171,772.42元,上升17.97%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新进人员拨款收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93,370.33元,其中:本年收入9,093,370.3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93,370.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5,036.04上升10.38%,本年收入增加855,036.44元,上升10.3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执法办案办案拨款及新进人员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21,210.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93,370.33元,其中:基本支出8,533,370.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5,036.04同比上升10.4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进人员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同比上升9.8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执法办案补助拨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879,037.9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9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370,17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6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0,020.3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0.2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6,258.26元,主要用于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8,118.1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51.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8,482.4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1,7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三公”经费预算要求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7,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三公”经费预算要求逐年递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

(二)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电子监控等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装备建设,做好办案工作区装备配备工作。加强检察通信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有线通信设备和机要通信装备配备工作。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上升9.8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执法办案补助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4,345,263.66元,其中,流动资产384,821.16元,固定资产13,960,44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3,07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881.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3,433,390.1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215,556.00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407,651.8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32.00(注:20241月份才收到款项;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