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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法律监督业务。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9.贯彻落实高检、省检、市检有关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10.负责其他应当由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部门本年的重点工作是: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精神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检察职责使命,加强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动接受政治监督;增强党组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党建为引领,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从严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服从县委大局,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永胜发展大局。

二是以更深情怀办好民生实事。围绕上级院和县委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司法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保障民生等重大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平安永胜、法治永胜、美丽永胜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优质的检察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立足宪法职能定位,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高质量办好每一件案件:聚焦刑事检察行稳致远,落实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各项制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和轻罪治理;聚焦民事检察质效提升,加强民商事诉讼监督,有效实现人民群众民事司法需求;聚焦行政检察履职监督,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宇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制度;聚焦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拓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可诉性,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自我革命,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司法理念;有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不断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实现人员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落实数字检察工作部署,科技赋能,不断拓展法律监督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三个效果的质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建设检察队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检察队伍作风转变,切实强化效能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内部监督,广泛接受外部监督,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永胜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3,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68,842.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75,744.2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93,098.61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269,414.18元,降幅为2.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单位在职正式公务员减少1人,相关人员支出随之较上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调整编制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三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公用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75,744.26元,其中:本年收入10,854,529.76元,上年结转收入21,214.5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54,529.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8,464.18元,下降1.7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单位在职正式公务员减少1人,相关人员支出随之较上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调整编制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三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公用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68,842.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75,744.2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52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678.68元,下降3.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单位在职正式公务员减少1人,相关人员支出随之较上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调整编制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三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451,214.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214.50元,增长96.18%,主要原因分析:省级财政加大了项目经费保障力度,在上年项目预算基础上,本年项目预算中新增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执法办案补助经费两个项目,导致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656,459.4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72,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51,214.5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430,000.00元、上年结转2023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1,214.5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802.4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27.2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0,607.2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3,367.1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57.00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6,809.3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58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38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424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增长,做到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做到只减不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中,遵守办案要求和规范,案件在审查期限内100%办结,无超期羁押。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公诉案件审结率=100%、起诉案件审结率≧100%。继续推进捕诉合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抓好刑罚变更执行监督,解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继续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举行校园法治讲座数≧3场。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会务保障完成率95%以上,卫生保洁合格率95%以上,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90%以上。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维护边疆稳固,切实履行强边固防责任;检察产品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凸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细做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挂连包案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单位人员满意度90%以上。

(四)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强检的有关要求,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工作发展需要,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各项指标,更好地履行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职能,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职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建设项目在检察业务中的使用率,杜绝项目建设完成后闲置、浪费的情况发生,工程建设后投入使用率95%以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满意率90%以上。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要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完善案件信息,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访息诉等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6,008.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957.62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级部门执行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2,114,851.30元,其中,流动资产177,113.25元,固定资产21,666,87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0,86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05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1,288.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12 月(2024 1 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