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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本院将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创新争先、实干担当的奋进实践,全方位推进检察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坚持政治引领,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下功夫。努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工作。深化“一院一品”,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发现和推动解决检察业务问题,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2.融入发展大局,在优化检察服务上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古城建设。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聚焦旅游名城建设,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3.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大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力度,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做实行刑反向衔接,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全力守牢公平正义防线。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中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4.坚持守正创新,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抓实强基导向,完善考评机制,激励干警新担当新作为。

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谋发展,加压奋进创一流,用更实的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服务保障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61,649.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80,729.6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480,92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4,732.52元,增幅3.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99,292.52元,增幅1.85%;其他收入(相当于去年其他收入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5,440.00元,增幅10.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中为保证本年预算指标,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纳入本年预算,部分非同级财政项目经费如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经费及司法救助经费等根据实际需求测算相比上年度增加;二是职务职级晋升变动、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等使得工资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80,729.64元,其中:本年收入10,980,729.6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80,729.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292.52元,增幅1.85%,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99,292.52元,增幅1.85%;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0.00元,增幅0.00%。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变动、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等使得工资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61,649.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80,729.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0,729.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292.52元,增幅1.96%,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变动、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等使得工资相关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5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幅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690,212.7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8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检察办案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069.9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2.8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4,778.4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2,981.9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大病保险及部分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4,281.7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0个,采购预算总额1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8,300.00元,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增长57.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1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241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对公务接待的报销流程进一步规范,明确控制措施,强化监督力度,减少非必要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4,200.00元,较上年增加119,900.00元,增长65.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的原因是本单位1辆执法执勤用车因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按照上级批复我单位计划于本年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大部分车辆车况较为完好,车辆维修维护费较低,暂不需要大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本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运转项目旨在调剂司法业务经费及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弥补检察机关因“两房”未核定物业管理费等原因造成公用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具体目标有: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支持单位正常履职,切实保障本单位办案用房及业务用房物业管理,单位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二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高质高效办理各类案件,发挥法律宣传职能,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不低于1000件,开展普法、守法、用法的法律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四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经费保障人员不低于56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2,351.69元,与上年1,384,895.20元对比增加27,456.49元,增幅1.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标准测算所得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1,719,159.12元,其中,流动资产450,664.39元,固定资产29,386,350.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82,144.6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4,10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6,594.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 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