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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优检察作为、更强检察担当为古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1.坚持政治铸魂,在筑牢忠诚履职根基上展现新作为。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完善第一议题+专题研讨+实践调研学习机制,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检察工作实际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开展每一项工作中践行两个维护。擦亮筑牢红心墙激活检察蓝’”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做到检察工作紧跟区委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聚焦文化遗产保护,持续推进茶马古道沿线文物和丽江古城保护专项监督。主动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着力强化司法保障。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以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推动检察力量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强化协同治理与监督效能,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3.深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实现新突破。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进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注重发现和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加强府检联动,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办案质量与数量双提升;将可诉性贯穿办案始终,围绕食药品安全、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规范性。紧扣古城区文旅产业提质、数字经济发展等重点,提升数字检察应用水平

4.锤炼过硬队伍,在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上迈出新步伐。以政治建设、素能提升、监督管理为核心,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政治铸魂,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评案、评庭、评优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抓实警示教育、纪律执行、日常监督管理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8,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82,104.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97,668.6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84,436.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79,545.04元,下降4.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16,938.96元,增长3.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变动使得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相关支出预算增加其他收入(相当于去年其他收入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6,484.00元,下降40.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中部分非同级财政项目经费本年资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97,668.60元,其中:本年收入11,397,668.6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97,668.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6,938.96元,增长3.80%,其中:本年收入增加416,938.96元,增长3.80%;上年结转收入较同上年一致均为0.00元,无变化。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变动使得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82,104.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97,668.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7,668.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6,938.96元,增长3.99%,主要原因工资标准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变动使得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相关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5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长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3.99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903,815.8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8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检察办案业务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1,521.4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6,243.0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5,881.7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272,560.4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42.1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大病保险及部分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1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200.00元,下降36.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对公务接待的报销流程进一步规范,明确控制措施,强化监督力度,减少非必要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4,1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100.00元,下降39.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1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的原因是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预算统一由省检察院编制预算,故我院预算中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大部分车辆车况较为完好,车辆维修维护费较低,暂不需要大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一是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农村、边境、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具体目标有: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业务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支持单位正常履职,切实保障本单位办案用房及业务用房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面积不小于5,540.33平方米,单位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二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高质高效办理各类案件,发挥法律宣传职能,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不低于1000件,开展普法、守法、用法的法律宣传次数不少于4;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四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经费保障人员81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420,011.68元,与上年1,412,351.69元对比增加7,659.99元,增长0.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标准测算所得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4,700.00元,与上年293,260对比减少248,56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地方财政保障预算项目金额减少,导致委托业务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1,094,107.86元,其中,流动资产804,617.56元,固定资产28,448,372.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41,118.0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5,05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7,977.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7,01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9项,账面原值841,689.2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