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专栏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离休0人,退休19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区委一城五区建设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目标,统筹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1.聚焦平安建设,在护航发展大局中扛起检察责任。严打犯罪护稳定,筑牢平安建设防线。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办案质效稳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坚优化营商促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针对丽江古城客栈刷单炒信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创新采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跟踪回访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代表参与听证,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化解矛盾促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2.坚守为民初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保障民生暖民心,筑牢民生司法屏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守护幼苗筑防线,擦亮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构建惩、防、教、治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3.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做优刑事检察,强化诉讼全流程监督。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确保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做深民事检察,守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监督纠错+权利救济+矛盾化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注重矛盾实质化解,采用监督+说理+听证模式,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强引导,有效消除当事人误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与司法公正。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构建监督纠正预防治理的完整闭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立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定位,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现发现整改巩固闭环,以法治护航提升文旅质效开展茶马古道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构建检察+行政+专家共治平台,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履职,让革命文物活起来

4.从严管党治检,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树立检察形象。强化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要事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打造筑牢红心墙激活检察蓝’”党建品牌,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办案组,推动党建工作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该党建品牌入选2025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典型事例。抓实检察管理,提升高质效办案水平。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检察官办案权限清单,明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交叉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对案件受理、办理、审结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跟踪,深化科技强检,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扎实推进检察智能化成果推广应用试点工作,以智能化手段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与办案质效。锤炼队伍素能,增强履职担当本领。持续推进人才兴检战略,构建全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素能提升体系,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外出培训。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以实战实用为导向,综合运用教、学、练、赛等方式,通过听庭评议、案件研讨、业务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1名干警获评云南省优秀公诉人,4名干警在市级业务竞赛中获得佳绩,队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从严管党治检,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辅导、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通过专题培训、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填报自觉,全年干警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实现应填尽填、应报尽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紧盯案件办理、选人用人、经费使用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廉政风险排查,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604172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4474.53元,占总收入的92.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37246.54元,占总收入的7.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8650.58元,增长4.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3678.68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1.工资标准调整使得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长;2.根据单位实际需求,本年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495028.10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地方书记员工资拨付金额较上年减少;2.本年无区财政拨入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6104154.1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6296.42元,占总支出的75.17%;项目支出3997857.68元,占总支出的24.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0803.76元,增长5.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9825.39元,下降6.05%;项目支出增加1550629.15元,增长63.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上年将区财政保障的8-12月地方书记员工资放入基本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本年度进行调整将所有地方书记员工资放入项目支出中,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根据单位实际需求,本年业务及装备经费较上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06296.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22469.10元,占基本支出的90.22%,上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扣除上年计入基本工资的地方书记员工资)为10746433.91元,增加176035.19元,同比增长1.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使得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长;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3827.32元,占基本支出的9.78%,较上年1168724.38元增加了15102.9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车辆及油卡充值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025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6307.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7857.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工资福利支出985879.27元用于保障地方书记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22562.5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办案差旅费、培训费、办公办案用房维修改造、档案数字化等办案业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000.00元用于司法救助金支出,资本性支出744415.91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相较上年合计增加519749.8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及装备经费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增加,主要用于办公办案用房维修改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4474.5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5%。与上年相比增加1113678.68元,增长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880211.0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2%,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8%,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包含转移支付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315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社保实际支出少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8029.4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完成年初预算的89.21%,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社保实际支出少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307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使得年中公积金清算时缴费基数变大,公积金实际需缴存金额增加,追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300.00元,决算为205794.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3148.78元,增长382.57%。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00.00元,决算为85994.3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79%,完成年初预算的4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856.78元,增长10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8.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08.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3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794.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3148.78元,增长382.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00.00元,决算为85994.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减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856.78元,增长10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8.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08.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我院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本年购置新车需进行涂装以及以前年度结余油卡额度用完需进行油卡充值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报废车辆于2009年5月购买,使用年限已达到16年,该车长期用于办案,车况差、车辆磨损和老化严重,本着厉行节约经费、安全用车的原则,我院申请了报废,并按程序购买一辆新车。我院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079.52元,比上年增加18122.59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物业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的基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0512886.84元,其中,流动资产223396.54元,固定资产28448372.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41118.0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2989.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7977.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7013元;报废报损资产119项,账面原值841689.23元,报废车辆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其他报废资产当年暂未处置;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865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364.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5041.0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2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1719.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院无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3-公开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由区级财政保障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里没有体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