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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1.服从中共永胜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2.永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3.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5.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7.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9.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11.贯彻落实高检、省检、市检有关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12.负责其他应当由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遗属4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7109人,审查起诉案件387466人,其中故意杀人犯罪22人、故意伤害犯罪5159人,寻衅滋事犯罪1234人,盗抢类犯罪2127人 ,涉枪爆犯罪111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办理姚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余某等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5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51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322人;加强轻罪治理司法实践,依法快速办理184186人。

(二)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职务犯罪监察调查3件;审查起诉33人。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2236人,追赃挽损226万元;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与工商联、侨联召开联席会议,走访民营企业,了解企业情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530人;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三)全力助推县域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选派3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选派2名干警每月定期到乡镇开展综合治理;院领导到挂联乡镇开展命案防控和信访维稳督导70余次;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方案(试行)》,派员常驻县级综治中心,并建立分片挂联的动态联络机制。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县人大、政协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约检察员制度,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共45人次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贯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要求,办理未成年人犯罪1727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21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社会调查27人次、帮教回访8人次,亲职教育22人次,帮助教育4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0人;结合利剑护蕾”“法治副校长履职”“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治宣传18次,覆盖4400余人。

(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69件,领导包案10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常态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案件办理中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件。

(七)深化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零障碍一站式窗口职能,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岗、军人军属依法优先窗口;结合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特殊人群保护,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11人,发放救助金7.9万元;持续推进检察听证,召开听证10件次,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

(八)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长期挂案和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9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法律文书27份,提出刑事抗诉5件,发出审判活动监督法律文书1份;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会议8件次,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看守所的监督,针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违法问题发出监督法律文书 9份;落实刑事执行检察日常监督+巡回检察制度,对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99人,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9份。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采纳率100%;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6件,发出检察意见18份。

(九)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治理,以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采纳率100%,首次办理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县域同类问题的综合治理;促成行政机关与行为人达成磋商协议2件,由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害修复款32340元,补植补种树苗1200株,增殖放流3万尾鱼苗。

(十)执行法律监督履职机制。落实侦查监督协作机制和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侦查调查12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就侦监协作、涉毒品犯罪召开联席会议2次;强化检察院内部线索移送工作,移送线索6条,成案6件;开展数字检察工作,运用涵盖四大检察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个,调取数据15.5万余条,形成案件线索41条,成案20件,成功办理违规盗采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参加省、市、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210件。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队伍。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抓实各级巡视巡察、政治督察整改和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切实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强化廉洁从检教育,集中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17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全年填报36件。

(十二)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召开检察长办公会4次、检委会审议事项、案件19件;落实案管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检查,开展案件评查、检查128件。

(十三)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组织开展三会一课”53次;制定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各类脱产培训和跟班学习70余人次;制定青年干警培养方案,加强年轻干警的素能建设,选树优秀人才和后备干部2名,招录检察官助理4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3516775.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29497.59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7278.02元,占总收入的1.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0576.72元,增长2.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543.69元,增长2.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0033.03元,增长47.1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录用公务员4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及正常晋升增资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本年县级财政加大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预算拨款,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3521442.55。其中:基本支出11762223.29,占总支出的86.99%;项目支出1759219.26,占总支出的13.01%;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1643.78元,增长2.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9193.55元,增长5.37%;项目支出减少277549.77元,下降13.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录用公务员4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及正常晋升增资。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项目的实施,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62223.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33381.92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8841.37元,占基本支出的8.7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738.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9219.2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756.02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40746.32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部分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000.00,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836.3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支出相应增加。资本性支出193776.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9327.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9497.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增加300543.69元,增长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687.2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存在突发性和随机性年初无法预测和列入年初预算,因此出现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06171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9%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72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891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484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80.00元,决算为10180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73.42增长3.0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200.00元,决算为101484.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9%,完成年初预算的6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80.00元,决算为3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0.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43.42元,增长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70.00元,下降94.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70.00元,下降94.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80.00元,支出决算为10180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73.42元,增长3.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200.00元,决算为101484.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80.00元,决算为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预算范围内全面压减三公经费,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043.42元,增长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70.00元,下降94.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70.00元,下降94.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老化,油料费和维修维护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工作、侦查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有关部门到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8841.37元,比上年减少54115.59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029529.77元,其中,流动资产119718.77元,固定资产10657671.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8769.28元(净值),其他资产14337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217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32847.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0项,账面原值732007.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34.6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703.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403.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241.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5057.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057.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057.9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离退休人员由级财政保障故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