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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 日在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建勋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抓履职,专项整治促规范,从严从实建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市检察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突出抓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检察工作新发展理念、司法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等专题活动,把各项教育活动与经常性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着力解决思想政治武装问题。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树立“严紧硬”的观念,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运用提醒谈话、抽查、检查等形式,强化对责任落实的经常性检查。完成对华坪、永胜两个检察院政治巡察工作和对古城区院的巡察“回头看”工作,强化政治监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服务发展责任担当

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13件103人,追捕1件3人,追诉2件5人,对10件92人以涉恶案件进行认定,起诉7件70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力犯罪298人、财产权利犯罪339人,起诉恶意欠薪X件X人。围绕丽江旅游市场整治,依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危害旅游者及旅游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涉旅犯罪案件18件20人,起诉18件23人。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更大的责任担当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6人。市院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抓好159户建档立卡户的挂钩帮扶工作,84户村民建成了砖混结构的太阳能卫生间,资助贫困户试种两熟洋芋和藜麦,发展中草药种植,育华山松苗60万株用于退耕还林,为农户增加收入90余万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司法救助建档立卡户12人。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24件56人,提起公诉39件101人。

(二)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强化重大风险防控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加强对新形势下经济领域涉众型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依法起诉涉案金额840多万的潘某茂集资诈骗案和涉案金额570多万的王某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经营权、财产权、人身权。

(三)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力度,保护丽江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犯罪17件26人,起诉81件124人,加大环境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追缴恢复林地建设费用43.67万元。

三、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不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为导向,注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案件615件894人,起诉1240件1710人。

(一)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

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为目标,在精准监督提升质效上下功夫。2018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7份,纠正漏捕12人、漏诉23人,捕后不诉同比下降20%,提出刑事抗诉8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567件1384人。全面推开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0件,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768件,纠正提请不当12件。

(二)破解民事行政检察难题

为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的现状,坚持问题导向,强基础补短板,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和案件办理,在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积极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措施破解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难题,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9件,同比上升74.5%,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办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3件,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41件,采纳率95.1%。

(三)推进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创新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71人,不起诉115人,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强化对未成年人“双向”司法保护,坚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捕慎诉,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5人,最大限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2件。认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接待来访76人,对受理的280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均作了妥善处理,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文明接待室”荣誉和涉检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件55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保障、能力兜底、信息化推动,重视检察队伍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着力构建“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一)强化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要求的落实

始终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途径,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抓手,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对标“四讲四有”“四个合格”,开展争当合格党员活动。抓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以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五个过硬”,进一步认真查找和整改思想、纪律、作风、担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全面落实“五个过硬”要求

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加强班子建设,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业务工作水平、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监督考核。认真落实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对基层院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遵守政治纪律、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市级以上培训335人次,组织全市检察系统10名干警“上派下挂”交流任职,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2名。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检察文化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科技强检新部署,注重结合实际探索和使用信息技术推进检察工作,加大检察信息投入,抓好平台建设及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保障工作,以信息化促业务发展。完成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升级改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大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力度,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文明行业”荣誉,通过省、市“文明单位”复查,玉龙县院新申报成为省级文明单位,市检察院从2006年开始连续四批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五、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活力

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尝试推进捕诉一体,做到权责统一、规范有序。

(一)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庭审为中心。在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上划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岗位职责、业绩考评办法等进一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和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量X件。完善司法办案各环节、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开展8名员额检察官补选工作,招聘书记员77名。5个县(区)院均完成大部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即将启动。

(二)积极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顺利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职能划转、全市72名干警转隶工作和相关案件线索、配套资产、经费及设备的移交划转工作。转隶后,在案件受理、退回补充调查、提前介入、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衔接,建立相关机制制度,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以来,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学习借鉴外地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把长江生态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要着力点。审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9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55万元。

六、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

坚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不断拓宽社会舆论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始终牢记检察权源于人民,高度重视“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定《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并形成整改专题报告,积极办理“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全市检察机关新聘请专家型特约检察员15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出席观摩庭听、审、评议案件42人次,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持续强化内部监督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受案和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巡查机制,全程、同步、动态监督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运用廉政风险防控软件,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活动中司法不规范情形;杜绝涉案财物脱管漏管等情形;实行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和年终集中评查工作机制,累计评查案件346件。

(三)深化检务公开工作

全市两级院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案件信息,通过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635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82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7件。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的服务维权功能,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着力推进信访便民化、法治化、智慧化。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工作,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及光盘刻录服务475件次。认真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规范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提高检察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年“两微一端”累计发文1132篇次,阅读量10万余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仍需不断加强。服务大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仍有差距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四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预见性,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实际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有针对性地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的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紧密结合相关犯罪案件办理、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工作,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努力把公益诉讼打造成检察监督工作的亮点。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坚决做到除恶务尽。突出打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毒品犯罪,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犯罪,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不断丰富检察监督内涵

以推进捕诉一体和内设机构改革为方向,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团队,推动检察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面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完善以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检察监督内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

(五)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度融入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各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深入推进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指导。认真实施科技强检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造智慧检务,努力提高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能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战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