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
学深细悟“三个规定”,筑牢防腐拒变防线丨丽江市检察机关举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
时间:2024-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学深细悟“三个规定”,筑牢防腐拒变防线丨丽江市检察机关举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

为持续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7月24日上午,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邀请云南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一级调研员赵家祥同志进行授课。

赵家祥从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的升级优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指引及如何规范填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解决干警填报过程中“填什么”“如何填”以及“填录不规范”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给出了实操建议。



赵家祥指出,“三个规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


全体干警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和“三个规定”原文,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更是检察责任。要精准掌握“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守住底线红线,绷紧如实记录填报的思想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领会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熟悉掌握了填报的具体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依法依规办事办案,坚决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如实填报、规范填报。



培训由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吴洪友主持,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各县(区)检察院,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参训。




供稿|检务督察部
编辑|和占江
初审|韩 静
复审|顾艳菊
终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