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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评查组顺利完成我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17-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省院关于开展2017年案件质量评查的统一部署,由省检察院申诉处高洁峰副处长带队的案件质量综合评查组及侦监条线评查组一行12人,于1126日至123日对我市检察机关公诉、侦监、自侦、民行、控申、执检案件质量进行了实地评查。

  此次共抽取评查了市院及区县院办理的69件案件。其中:必查案件6件,抽查案件39件,侦监案件24件。评查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司法办案效果、网上业务办理、案件信息公开、卷宗制作等内容,涵盖了每一个办案流程节点,体现对案件全方位多角度评查目的。评查以书面审查为主,网上评查为辅,较往年不同的是,此次评查工作使用省院组织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进行网上评查,评查员对纸质卷宗进行书面审查后,在评查系统中填写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制作重点案件评查情况报告,对评查意见的审核、承办人对评查结果的确认以及统计分析等事项都通过评查系统完成。

  评查结束后,评查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召开评查反馈会议,省院评查员分别就各条线评查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市院党组成员、卢启亮副检察长及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听取了意见反馈。

  评查组组长高洁峰对我市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业务部门司法办案行为总体符合实体法、程序法规定和司法规范要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各业务条线评查员分别指出了评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文书制作、系统运用和卷宗装订等方面。市院参会人员认真听取反馈意见,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与评查组进行交流和沟通,表示诚恳接受评查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进一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卢启亮副检察长在会上代表市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一是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背景下,勇于担当,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全面启动了案件质量按季度评查的工作机制,体现了“放权与控权”相结合,狠抓案件质量,精细化管理机制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控制度,实现了案件质量管理从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由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中及全程监督转变。二是通过此次省院评查组反馈发现问题,找准了工作中的短板,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此次省院组织的案件评查活动让我们进一步清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诚恳接受评查组提出的意见。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案件质量管理提升工作永远没有休止符,要把评查结果作为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的要求,抓细节,抓质量、促规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