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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时间:2022-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人民监督员,

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忠于宪法和法律……”随着人民监督员向国旗庄严宣誓,丽江市27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走马上任,光荣履职。

 

 

9月6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22年度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会,全市27名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并正式上岗,即将成为推动全市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监督者、参与者和见证者。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瑞文,丽江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史建康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会上,史建康对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对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业务学习,理清工作思路,扛稳工作责任;二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优化协调联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三要认真监督履职,恪守依法履职底线,明确监督范围,找准监督定位,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四要加强工作保障,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宣传,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知晓度,营造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的宣传氛围。

 

石瑞文向新任的人民监督员表示诚挚祝贺,并就如何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提了三点意见:一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要求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主动接受监督;希望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敢于发表监督意见,勇于提出批评意见,监督检察机关更加稳妥办理案件、增强办案效果。二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人民监督员要经常深入检察机关,了解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三要大力发挥桥梁作用,深入宣传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要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又向社会宣传检察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和检察队伍的新面貌,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石文君以《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题为全市人民监督员授课,从新时代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含义、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履职的新使命新担当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解读和介绍,并就监督员履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交流。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设计。此次集中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案件监督质量和水平,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正确履行职务。

参训的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益颇多,夯实了业务知识、强化了依法履职意识、提升了法治素养,为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丽江市检察机关也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司法办案水平,共同为新时代法治丽江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图文丨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丨李鹭妮  杨霞初审 | 顾艳菊终审李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