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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检察院里的人民警察,他们平凡而伟大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藏”在检察院里的人民警察,他们平凡而伟大


说到警察,你肯定知道刑警、交警、武警、特警……你知道法警吗?法警全称为司法警察,是指在人民检察院、法院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是人民警察警种之一。

今天,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特殊的日子,让我们走进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探寻检察院里的司法警察。


“藏”在检察院里的人民警察



“立正!向右~转,齐步~走……”

每逢重大节日、特定日期,市人民检察院都会举行升旗仪式。这个时候,迈着整齐步伐的护旗手们身穿藏蓝色警服、帽檐上的警徽泛着亮光……从外表看,他们似乎与派出所民警没太多区别,他们也是警察,是工作在人民检察院里的司法警察。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实行警察职务序列,携带人民警察证依法参与检察活动,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他们的日常工作开展距离普通民众较远,在检察官指挥下依法履行相关职责,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维护司法权威、公平正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他们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树立“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主责主业”思想,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保障人民检察院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是市检察院唯一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办案力量。别看他们身处的岗位特殊,日常工作中,他们围绕司法保护、办案场所管理、公益诉讼辅助等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平日里,他们加强岗位练兵,严格落实按纲施训和全员参训规定,警务技能、手枪射击等技能样样精通,擒敌、体能、实弹射击他们信手拈来。


他们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勤学苦练本领,确保检察办案安全,消除隐患,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形象。


特写

从警15年,不变的初心与使命


李际春是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今年从检第15年。尽管头发斑白,但让他自豪的是,工作多年,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几乎没有发生过安全问题。


望着高悬的国徽,多年以后再回首,李际春还记得2009年那年初入职场的喜悦和跃跃欲试的心情。尽管后面的工作平淡如常,但这些平淡,却是他和同事们一直努力的终极目标。

从警15年,白发逐年在增多、容颜易逝,不变的是李际春的火热初心和军人优良传统。在成为一名司法警察之前,李际春是部队的教练。干净整洁的办公桌,摆放整整齐齐的文件和书本,走路或站立时标准、端正的姿势,他骨子里的优良作风一直都在。李际春承担着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业务培训工作,“来到检察院之后,我也成了这支司法警察队伍的教练,单位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外聘教练了,我们在全省司法警察大比武中拿了奖呢。”


别看平时里带着几分严肃的李际春,他还是个能歌善舞的工会主席呢,经常主动去帮助其他检察干警解决困难。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忘记自己的从检初心。


平凡是大多数人的归宿,但在每一个普通日子里的坚守、每一个被需要的瞬间,看似平凡却伟大!检察院里的司法警察们见惯了繁杂的矛盾纠纷,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改,怀揣着责任与担当,用行动传递司法温度,用坚守确保检察办案现场、信访现场有序,纵使平凡,也不改赤诚忠心、不忘心中热爱。


中国人民警察节

祝他们
节日快乐


供稿 | 院政治部

编辑 | 杨莉娜

初审 | 顾艳菊

终审 | 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