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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检·利剑护蕾】丽江“月亮姆”:“3+5”模式,诠释爱与守护
时间:2024-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律不是高悬于头顶的利剑,而是温暖于心的庇护所。”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丽江市检察机关依托“月亮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3+5”工作模式为抓手,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帮扶计划,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建立“六大保护”体系,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三大原则”,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双向保护,运行“一站取证、家庭联动、多元救助”的闭环式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2021年以来,在“一站式”办案中心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7件67人。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因人施策,因案施教,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回归正轨。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83人次,92名涉罪未成年人经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后,顺利回归社会。



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原则,充分发挥法治教育“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实现以点带面全方位沉浸式普法教育。依托“月亮姆”未检工作室、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开展“小小检察官”职业体验实践活动、“丽检说法·微课堂”系列普法活动,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便捷化、实时化。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46名法治副校长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85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达18万人次。




履职“五个聚焦”,扩大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圈”



聚焦监护监督工作,积极融入家庭保护


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会+法治课”走进校园,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普法行动,教育引导学生与家长进行良性沟通,督促家长正确科学教养子女,依法带娃。




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缺位和管教方式不当等问题,印发《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实行“训戒+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综合评估存在的问题,制发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跟踪落实,促进家庭监护问题得到明显改善。2023年以来,丽江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30份。




聚焦法治校园建设,主动融入学校保护


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度融合,持续关注青少年人身与校园安全问题,开展“菜单式”普法,加强校园犯罪预防,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深入化、精细化。依托监督办案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机制。探索“检校共建”新模式,畅通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积极履职链接多方保护资源共同融入学校保护,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健全完善惩防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机制,共同促进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2021年以来,联合公安机关对全市23870名教职员工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将教职人员涉案信息及时通报教体部门,积极督促开展相关人员处置工作。





聚焦社会支持体系,扎实融入社会保护


探索开展“检察+企业+社工+N”的精准帮教模式:协调卫健、团委、社工,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站,组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服务队,强化重点青少年群体隐私保护、行为矫治、心理干预、跟踪帮教、临界预防工作;建立2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教,已有8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观护教育基地顺利结业,回归社会。



聚焦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的领域,通过工作协调、检察建议等方式,携手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娱乐场所、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难点痛点问题,共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惩治网络犯罪,有力融入网络保护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从打击、防治、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惩治成年人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信、利用平台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2021年以来,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嫌疑人21人,审查起诉26人。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良行为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诱导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现象,持续开展监督预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涉未网络空间领域进行源头治理,坚持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聚焦特殊制度落实,全面融入政府保护


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联合市县两级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制定印发《丽江市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推动“各级综治中心+预未工作专班”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统筹发挥多元救助作用,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司法救助责任,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作为司法救助审查重点,主动了解当事人家庭境况,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合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个案心理测评及疏导391人次,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4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4.3万元,协调开展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协助开展生活安置、纳入社会救助、指定监护人、协调转学等)21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事业,同“月亮姆”守护神一样,过程中满是温暖与光明,同时,它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丽江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检察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编辑 | 刘 莉

初审 | 顾艳菊

终审 | 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