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时代楷模”渝检护“未”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丽江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通过视频会议集中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二十余载扎根山城,用法治的刚性守护底线,以温情的关怀照亮未成年人前路,其“德法相伴、倾情守护”的精神在丽江检察干警中引发热烈反响。
以镜为鉴: 筑牢“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初心坐标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是一项任务、一份职责,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时时刻刻放心不下的大爱。”交流讨论中,“如我在诉”的理念和“司法为民”的宗旨被丽江未检干警们反复强调。
从回应少年“你们在哪里”的锥心之问,到践行“我们在这里”的坚定承诺,渝检护“未”团队的实践让丽江未检干警们深刻认识到,未检工作远非简单的捕与诉、诉与不诉,其背后是对一个个少年未来的托举,是对千家万户幸福的守护。这场学习,不仅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更是一次行动的校准,为丽江未检工作锚定了更为清晰的初心坐标。
古城区检察院依托“月亮姆”未检品牌,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普法新模式,让法治教育突破时空限制。线上,自创普法小剧场,通过“检察官说法+情景再现”生动传授自护技巧;线下,以“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为载体,深入多所中小学,围绕防欺凌、防性侵等主题,用故事和互动开启个性化法治课堂。
2025年,古城区检察院开展普法宣讲20余次,覆盖师生家长数千人。同时,还受邀针对全市法治副校长、少先队辅导员等关键群体开展专题培训,深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从源头上筑牢了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玉龙检察 :“精准帮教+沉浸式普法”双轮驱动,全方位守护青春成长
过去一年,玉龙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扎实的履职实践,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
持续深化“检察+企业+社工+家长”的观护帮教模式,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观护基地接受“技能培训+行为矫治”双重帮教。截至目前,基地已累计接收4批学员,多名学员因表现突出缩短考察期顺利结业。
同时,玉龙县检察院联合丽江融媒、县委政法委、团县委等多方力量,共同打造“挺膺担当·奋发有为”系列主题思政课,覆盖全县10所中学。通过案例教学、互动问答等生动形式,将法治精神融入德育课堂,推动法治教育从单向知识灌输向“浸润式”体验转变。此外,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让40余名学生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组织“模拟法庭”活动,让法治精神从书本走入内心,实现了法治教育从“灌输”到“浸润”的升华。
永胜检察 :聚焦源头预防与司法救助,让法治温度“可感可知”
永胜县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将监督关口前移,着力强化源头预防。该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对学生教育惩戒行为不规范问题,经调查核实后,永胜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教体局制发《磋商意见书》,推动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育惩戒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矛盾纠纷。
司法救助方面,永胜县检察院持续打造“温暖控申”工作品牌,将司法温情融入办案全过程。2025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6.5万元,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时,检察机关不仅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更主动协调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为被害人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公共租赁住房,构建了“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综合救助模式,切实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重建生活信心,展现了检察工作的深度与温度。
华坪检察 :强化综合履职,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域”
华坪县检察院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锚定办案方向,通过综合履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监督实效。
对KTV、酒吧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形,督促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对酒店业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规定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整治;针对农村客运车辆监管不到位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刑事惩罚+公益监督”的联动履职,打破检察职能壁垒,实现“一案多查、一案多促”。
宁蒗检察 :以双语普法帮教为抓手,让法治阳光“照进彝乡”
作为小凉山的司法守护者,宁蒗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符合地域特点的未成年人保护路径,打造出以双语普法与双语帮教为特色的未检工作模式。
普法宣传方面,宁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检干警作为“毛建忠双语普法”工作队成员和法治副校长的双重优势,将法治宣传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双语普法活动。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法治课本剧、童话剧等生动有趣的形式,让法律知识在听得懂、看得明白、乐于参与的氛围中深入人心,在青少年心中早早播下法治的种子。
精准帮教方面,宁蒗县检察院创新建立“双语帮教”机制,整合社会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就业指导等全方位帮扶。近年来,已累计对20余名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办案+社会化保护”的双语帮教体系,以检察担当守护小凉山幼苗健康成长,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彝乡村寨。
展望未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渝检护“未”精神学习实践,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供稿丨各县(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和占江 初审丨韩 静 复审丨顾艳菊 终审丨刘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