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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时间:2022-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坚持政治引领,把依法能动履职融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助推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统筹学习宣传

推进普法“有热度”

《社区矫正法》特别是云南省实施细则施行以来,丽江市两级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学习和普法计划,组织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知识,通过集体学习、以讲促学、案件办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岗位练兵,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法统一正确实施夯实理论基础。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设置普法专栏,扩大宣传效应,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度。

丰富监督手段

能动履职“有力度”

市检察院统筹采取日常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质效。年初将社区矫正检察作为全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领导小组,结合各地疫情防控政策,通过实地走访场所、查看信息化平台、调阅书面材料、听取情况介绍、调查谈话、问卷调查等方法措施进行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检察。截至10月份,对全市的5个社区矫正机构、65个司法所,99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常规方式开展巡回检察。

在加强监督力度、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的同时,善用口头纠正意见、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多种监督手段,及时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监督纠正,并督促整改,保证矫正质量。今年以来,针对有关部门在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变更执行等环节履职不当等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件、检察建议1份,相关机关部门采纳26件(份),回复率100%。

检司联动协作

精准监督“有深度”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与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的协调配合、问题反馈、督促整改、联席工作会议等工作机制,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两级院加强与司法局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报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等阶段的衔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消除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对于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地方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坚持做好“四无”管控,针对关键节点和重要活动,掌握动态信息,主动对接司法局,深入辖区各司法所,督促其抓好社区矫正重点环节,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无漏管、无虚管、无重新犯罪。

运用信息化手段

智慧监督“有精度”

两级院综合运用查阅档案、调查询问、信息核查等方式,利用大数据织密监督网,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日常巡查丽江市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微信、实时视频等多种方式,随时查看定位、检查当月矫正管理内容,针对系统提示有重大安全风险或者不服从司法所矫正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确认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违规请销假、越界、脱漏管等情况发生,推动社区矫正监督“人管”和“技管”双管齐下,实现动态监督。

畅通申诉渠道

保障权益“有温度”

为优化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法律监督活动要求,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切实维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丽江市检察机关在辖区司法所醒目位置张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公示牌,公布检察服务中心电话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部门举报电话,随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诉、控告和举报,关注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诉求,捍卫法律权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勇于破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对确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及时督促辖区司法所等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职,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图文院第四检察部

编辑丨李鹭妮 杨霞初审 | 顾艳菊终审 | 李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