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制度是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直接影响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检察机关转变“坐堂问案”惯性思维,引入社会力量,评判案件曲直,以柔性监督方式引导当事人打开心结,从诉讼对抗转向对话,消除意见分歧,回归理性,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具有重大意义。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目标,保护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各方平等交流对话,辨法析理提供平台,近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因林地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召开了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兴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县“陈兴红调解室”调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为确保听证会取得实效,会前,检察机关承办人在调卷审查基础上,实地走访听取争议林地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针对争议林地做相关的调查工作,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意见,明确本案听证的焦点问题。听证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总结归纳焦点问题,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听证员向当事人逐一提问并结合案情和焦点问题分别陈述评议意见。在综合考虑听证员评议意见基础上,检察机关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合法合理纠纷化解途径,公正作出案件的处理决定。本次听证会是丽江市检察院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化解”专项活动、积极践行“做实行政检察”的具体举措。丽江市检察院将继续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责,监督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 | 第五检察部
编辑 | 杨莉娜
初审 | 顾艳菊
终审 | 李加云